跳到主要內容
登入
註冊
今天練什麼
主題學習
歷屆試題
歷屆試卷
知識之境
我的進步
題目內容
題目討論
我的作答
112-分科測驗-公民-題組-11-12
中等
0
0
16歲學生甲涉嫌性侵害,新聞報導後,群情激憤;有人找出甲的個資公布在網路上,從而該市警察局要求刪文。乙明知甲並非高官丙的小孩,卻在網路上指稱「甲是丙的小孩,因而丙下令警察要求網友刪文」,也號召群眾到丙住家抗議;抗議過程中,乙誤將丙珍愛的花瓶打碎。丙因乙侵害其名譽並破壞花瓶,向法院提起訴訟。請問:
從人權保障的觀點,評論本案與甲有關的情節,下列敘述何者最適切?
A
警察局為維護甲的隱私要求刪文,無須法律依據
B
甲如遭判刑確定,該項犯罪紀錄未來應加以塗銷
C
為揭弊而揭露甲的個資,並未侵犯甲之隱私權利
D
隱私應受保障,但因甲自身違法,無法要求賠償
提示
查看提示
甲是 16 歲少年;少年事件的身分保護與前案紀錄處理有專門規範。
題文中丙提起之訴訟,依據我國現行法律,下列主張或請求何者正確?
A
丙可訴請法院,請法院判決除去其名譽所受侵害
B
因名譽權屬人格權之損害,丙不可主張損害賠償
C
丙因花瓶受損,可向乙請求相關財產損害之補償
D
因花瓶毀損致精神上損害,丙可向乙請求慰撫金
提示
查看提示
把乙的不實指控與誤碎花瓶分成名譽侵害、財產損害兩類。
顯示答案
提交答案
留言 (0)
登入後即可參與討論
登入或註冊
留言 (0)
登入後即可參與討論
登入或註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