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下列四個文本後作答第34-37題。
(一)關於應否完成核四廠興建、運轉,並繼續使用現有核能發電,各政黨有不同立場。2013年國民黨執政時,政府支持完成「核四」興建,但擬由立法院發動「是否同意核四停建不得運轉」的廢核公投案。該提案遭當時民間反核團體及向來主張「核四應公投」的民進黨所聯手阻擋。因彼等認為《公投法》通過門檻太高,公投不可能通過「停建核四」的提案。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,行政院訂定「非核家園」的施政目標,並於2017年修訂《電業法》,明定政府應於2025年終結核能發電,同時新增「再生能源」占總發電的比率,實踐其廢核的一貫主張。立法院後來亦於2018年修訂《公投法》,調降公投案的通過門檻。
(二)2018年底舉行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,並合併舉行十項全國性公投。依據新修訂的《公投法》門檻,有七案通過,其中有三案與能源政策有關:
1. 「以核養綠」案:廢除《電業法》第95條第1項,即廢除『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,全部停止運轉』之條文
2. 「反深澳電廠、燃煤發電」案:『停止新建、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(包括深澳電廠擴建)』
3. 「反空汙火力發電」案:『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%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』
(三)2020年我國經濟部列舉「展綠、增氣、減煤、非核」為2025年之前的能源政策目標,說明如下:
展綠 | 提升太陽能以及風力為主的「再生能源」發電比率 |
增氣 | 增加天然氣火力發電 |
減煤 | 減少燃煤火力發電 |
非核 | 對核能立場開放,但因持續依賴核能發電或重啟核四有難以克服之困難,故認定核能實質上不可行 |
(四)我國風力發電以離岸(海上)風場為主,興建與未來營運售電的業者,為政府標案得標並獲得許可之民間廠商。近來近海漁民抗議離岸電廠工程將衝擊海洋生態,並損害漁獲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