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分科測驗-公民-題組-40-43
中等
我國某市立音樂廳需要整修,基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的要求,民間團體主張應增加身障座位,但也有反對聲浪。正反意見彙整如下: image.png 在廳內增加身障座位需拆除20個座位,會產生拆除與增建的施工成本,也會有未來每場表演的門票損失。
整建雖需付出成本,但建構友善身障者的環境,讓城市更具包容性,將帶來促進人權保障、落實文化權等看不見的效益。
市政府也接獲以下三項整修方案建議:
甲: 考慮音樂廳是歷史古蹟,故將身障座位設於廳外的大廳空間,再於表演時同步轉播內部音樂會,並提供各項聆賞必要的免費支持服務。
乙: 重新規劃廳內動線與座位安排,在不同區域皆設置身障座位,讓身障者依個人需求挑選不同票價的座位,並讓其選擇所需的手語或口述影像等服務。
丙: 考慮緊急應變措施,將身障座位安排在廳內第一排或邊緣位置,以確保身障者安全,並避免影響出入動線造成逃生受阻;另外應提供障礙者及陪同者購票半價優惠。
在與各界交換意見後,市政府確立以「障礙者文化平權」做為整修原則,並決定採取某方案,因該方案最符合CRPD之「共融模式」的兩項原則:
Ⅰ、確保障礙者如所有人一般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,提高障礙者與非障礙者互動的可能性。
Ⅱ、尊重障礙者的自主選擇,不將障礙者弱化為需要被保護的對象。
請問:
依據CRPD與我國法之關係來評論題文中主管機關之作為,下列何者最適當?
若僅根據表格中的正反意見,對於是否增加身障座位的評估,應針對下列哪組成本效益進行比較?
依據題文資訊及民主治理的核心概念,該音樂廳整修方案的決策歷程,與下列哪項公共參與案例最相似?
根據題文,市政府採用的方案應為何者?該方案的作法及其分別呼應的共融模式原則為何?請在答題卷表格左欄先勾選一項方案;其次,依據題文於中欄寫出該方案的三項作法,並在右欄勾選每項作法呼應的原則。(5分;左欄未勾選或勾選錯誤,則本題不計分)
勾選一項方案寫出該方案之三項作法(每項10字內)勾選作法呼應之原則
統計數據
答對率: 48 %鑑別度: 27 %高分組答對率: 62 %低分組答對率: 35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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