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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-指考-歷史-單選題-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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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77年,大陸會議通過《邦聯條款》,為美國憲政奠定初基。《邦聯條款》實施後衍生不少問題,影響聯邦運作,遂有修訂之議。1787年,各州代表再度集會費城,以制定新的《美國憲法》,完善聯邦政治。新憲法在1789年獲得各州批准後生效。從《邦聯條款》到《美國憲法》,美國憲法修訂的趨向是:
A
加強中央權限,以確保聯邦政府的效率
B
強化各州權力,以滿足地方自主的願望
C
明定總統任期,以避免總統的獨裁統治
D
限定總統權限,以免杯葛國會通過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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